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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德威尔|哈耶克与方法论个人主义

布鲁斯·考德威尔 勿食我黍 2021-12-24


布鲁斯·考德维尔(Bruce Caldwell),北卡罗来纳大学经济系教授,著名的哈耶克研究专家,著有《超越实证主义:二十世纪的经济学方法》《哈耶克评传》《经济思想史》等书;曾任美国经济史学会会长和《哈耶克全集》的主编。



方法论个人主义的变种


哈耶克在芬利讲稿中比较了他的题目中所说的两种理论:“真个人主义和假个人主义”(Hayek[1946]1948)。他宣布,真个人主义的根源可以追溯到17和18世纪的不同作者,尤其是伯纳德·曼德维尔、大卫·休谟、约西亚·塔克、亚当·弗格森和亚当·斯密这些思想家。相反,“假个人主义”来自法国的理性主义传统,其起源是笛卡儿的著作。

按哈耶克的观点,真个人主义首先是一种社会理论。它的基本论点是,“在理解社会现象时没有任何其他的方法,只能通过理解那些作用于其他人并受其预期行为引导的个人活动”([1946]1948c,6)。这种方法使苏格兰启蒙运动的哲学家们得出了许多有益的社会制度并非出自设计而是自发产生这一基本见解:“人类赖以取得成就的许多规章制度,是在并不存在一个计划和指导的头脑的情况下产生出来的,并且正在发挥着作用。我们还会发现,正像亚当·弗格森指出的:‘国家的建立是偶然的,它确实是人类行动的结果,但不是人类设计的结果’;那些通过自由人的自发联合所创造出来的事物,往往比他们每个人的头脑所能充分理解的东西更伟大”。其实,真个人主义特别强大的地方就在于,它能够为“自发的社会产物”提供一种合理的解释。

假个人主义的信徒没有认识到这种自发秩序的存在,反而认为在社会中看到的任何秩序肯定是自觉设计的结果。这距离得出一种错误的信念只有一步之遥:社会要想进步,就必须用理性的方式建立社会制度。这种偏见来自于“过度相信个人理性的力量,于是蔑视任何未经理性自觉设计或理性无法充分理解的东西”([1946]1948c,8)。不难理解,哈耶克为何要把这篇文章作为“理性滥用”计划的导论。一旦对真个人主义和假个人主义做出这种比较,他便可以探讨为何后者在社会主义和惟科学主义的双重影响下逐渐压倒前者的过程了。
哈耶克接下来对真个人主义的支持者所假设的典型个人与他们的对手所设想的理性主义的个人进行了对比,然后得出了有关这两种政治哲学的若干结论:
 
只要人们不是无所不知的,那么能够给个人以自由的唯一途径,就是用这种普遍规则去限定他的决策范围。([1946]1948c,19)
 
国家作为一种精心组织的、进行自觉指导的权力的体现,应当仅仅是我们所谓的“社会”这个极丰富的有机体的一小部分,并且……前者应当仅仅提供一个框架,人们的自由结合(因此不是有意识指导的结合)在这个框架之内拥有最大的空间。
 

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


在这篇文章的最后一节,哈耶克还提出了若干主张,涉及抽象规则和道德准则在公共秩序发展中的作用、强制问题以及自由与分配公正之间的关系,这些题目他将在《自由秩序原理》中进行更详细的阐发。

但是我们这里所要讨论的是他有关个体行动者的阐述。哈耶克把这个个体与法国启蒙运动思想家的理性主义个人做了比较,不过,把他的行动者与现代的主流微观经济学中的行动者做一比较也许更为有益。

人们只要一翻开标准的大学本科教科书,就能看到个体行动者,即消费者或企业。行动者被假定是理性的,意思是它们在排序井然的偏好函数中的选择是无矛盾的,并且它们被假设拥有完美的信息。嗜好或偏好可以各种各样,但无论它们是什么,它们都被设想为一成不变。对一个行动者的偏好的来源和内容未做任何解释;嗜好或偏好被假设为既定的。在许多版本中,行动者的唯一动机是它们自身的狭义的自利,结论是他们的效用函数独立于其他行动者。

哈耶克在讨论方法论个人主义时,几乎拒绝了所有这些假设。例如他十分明确地表示,他赞成苏格兰启蒙运动哲学家那些有关个人主义的著述,他们否定任何有关“‘经济人’这个怪物的观点”([1946]1948c,11)。相反,他们认为懒惰、目光短浅、恣意挥霍是人的本性,只有通过环境的力量才能迫使人经济地或谨慎地调整自己的手段以实现其目标,这样说或许更加符合事实。

 
那些伟大的个人主义作家所关心的主要事情,实际上是要找到一套制度,从而使人们能够根据自己的选择和决定其日常行为的动机,尽可能地为满足所有其他人的需要做出贡献;并且他们的发现是,私人产权制度确实提供了这样一种激励,它的作用要比人们过去对它的理解大得多。
 
当然,自从发表“经济学与知识”([1937]1948a)之后,哈耶克也拒绝完美信息的假设,用分散的知识和主观信念取代了它。此外正如哈耶克本人指出的,一旦放弃完美信息,理性问题也就没有多少意义了。因为远比人的公认的理性更重要的是“这样一个事实:他只能知道整个社会的极其微小的一部分,因此能够形成他的动机的东西,仅仅是他在他所知道的范围内采取的行动的直接效果”([1946]1948c,14)。

虽然他没有在“真假个人主义”一文中专门讨论这一点,但人们不免设想,哈耶克对这种嗜好或偏好具有稳定性的观点(对它的更为精深的研究,通常是与乔治·斯蒂格勒和加里·贝克尔的原创性论文联系在一起,见Stigler and Becker[1977])也许很不耐烦。人类通过在市场以及其他社会制度中的交往,不断获得新的信息,因此他们的嗜好或偏好几乎不可能保持不变。正如鲍尔斯(Bowles 1998,76)最近指出的,最好把哈耶克视为“内源生成偏好”(endogenous preferences)的支持者。

哈耶克进一步指出,个人追求自身利益这种说法,并不意味着他们的行为肯定是“自私的”。它仅仅是指人们“追求他们自己认为可取的事情”(Hayek[1946]1948c,15)。

在通常与主流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联系在一起的方法论个人主义的各种假设中,哈耶克只同意其中的两条。其一是经济学家(与心理学家或市场营销者相反)不必关心个人的嗜好或偏好的具体内容。考虑到哈耶克的整个理论框架,他有充分的理由捍卫这种方法论原则。如果像他那样认为,所有的事物都可能影响到嗜好的形成,并且随着知识的变化,一个人的嗜好也会发生变化,难以想像如何从事这项工作。当然,如果哈耶克假定嗜好或偏好是固定不变的,那么事情也许会有所不同,因为这样就可以对它们做出一次性的整体评价。但是他并没有做出这样的假定。鉴于哈耶克做出的假设以及它们在他的体系中的作用,哈耶克不要求经济学家研究嗜好或偏好的具体内容是十分合理的。如果承认经济学家的主要任务是揭示以个人行为作为起点的自发出现的社会现象如何发生,他这样做就更加合理了。

第二个假设是,在解释社会行为时,必须把分析个体作为起点。哈耶克明白地说:“在理解社会现象时,没有任何其他的方法,只能通过理解那些作用于其他人并受其预期行为引导的个人活动”([1946]1948c,6;黑体字是我加的)。如果按哈耶克的本意来理解这句话,那么哈耶克的定义便意味着,在解释社会现象时诉诸个人之上或之下的因素都是不可接受的。因此,把某些社会现象(比如某些社会风俗的持久性)解释为归因于它们给某个团体带来的益处的群体选择理论,是与以上假设相悖的。进化心理学(或哈耶克生前就已知道的社会生物学)也是如此,因为它在解释某些社会行为的持久性时,是根据它们提高了“互动者”的某些基因继续向下传递的概率。

我们马上就会看到,哈耶克在后来的研究中同意,群体选择是一种可以用来解释某些社会实践的选择与维持的机制。哈耶克对社会生物学有简单的批评,但这也带来某些问题。如果哈耶克赞成局限于方法论个人主义的解释,那么他在批评社会生物学时会借助于这种解释。但是他对社会生物学家的反对意见,并不是他们在解释某些社会习俗的延续时从个人层面下降到了基因层面。相反,他指责他们没有认识到存在着三种而不是两种价值来源,即除了我们的基因遗传和我们以理性方式建构的制度外,还有我们的文化遗产(Hayek 1979d,153—55;参见Hayek 1988,24)。哈耶克并不想对解释做出限制,而是希望从许多不同的层面寻找对社会现象的解释。他之所以指责社会生物学家,不是因为他们走得太远,而是因为他们走得不够远。

总之,在“真假个人主义”一文中,我们终于看到了哈耶克所说的“方法论个人主义”的确切含义。他的含义在许多方面不同于主流经济学家赋予这个概念的含义。但是它也包含着一项严格的要求,在解释社会现象时必须把个体的行为作为起点。哈耶克在后来的著作中违反了这一严格的要求。我们如何解释他著作中的这种矛盾呢?


最后的解读


我本人的意见如下。哈耶克在上世纪40年代所写的文章,都属于他的“理性滥用”研究计划的内容。哈耶克显然不喜欢某些类型的社会解释。作为一名奥地利人,他当然反对披着各种伪装的历史主义。作为一个在自己的经济学中刚刚复活了门格尔的主观主义的人,进一步说,作为一个对心理学做过一定研究的人,他也反对行为主义和为其提供支持的哲学信条。他厌恶群体选择论所宣扬的所有整体论的思辨理论。方法论个人主义提供了一个对抗所有这些错误理论的堡垒。它也提供了一个阐明他所偏爱的、由门格尔和苏格兰社会哲学家做出的个人主义解释的手段。甚至有可能认为,他在40年代实际上相信,那些解释类型足以覆盖他所研究的各类社会现象。

但是,随着他更深入地探索这些问题,随着他对早期作家的更全面的研究,而且同时还向新的研究领域拓展,他开始感到必须拓宽自己的研究框架。我们已经指出,他曾根据科学研究的是简单现象还是复杂现象,对科学做出区分,而没有遵循过去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之分。我们在下一章还会看到,在1960年,当他提到苏格兰哲学家的著作时,已经不把他们称为“个人主义者”,而是认为他们代表着一种“进化观”。在60年代末,他甚至能够写下这样一段话:“行为规则的传播是发生在个体与个体之间,而可以称之为规则的自然选择的现象,也会在导致群体秩序形成的或大或小的效用基础上发挥作用”(Hayek[1967]1967d,67)。

显然,“个体”在这段话中仍有一定作用。在20世纪60年代,哈耶克从许多自然和社会现象中都看到了复杂的自发秩序。他最感兴趣的是,这些秩序是如何在个体因素的互动中形成的,因此在他的著作有着明显的个人主义成分。但同样明显的是,“个体”一词未必总是指“人类个体”。我们在《感觉的秩序》中看到,它也可以指一组特殊的神经连接。

哈耶克终其一生是个本体论的个人主义者和个人自由的卫士。但是随着时光推移,在决定站在哪个层面上适合于为任何既定的社会(或相关的自然)现象提供一种正确解释时,他也更加愿意持折中的态度。在包含着上面那段引文的文章里,哈耶克有一条注释,对这一点做了很好的概括:“我们有时交替使用‘秩序及其要素’和‘群体与个体’这两对概念,虽然前者当然是更一般的概念,群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只是它的一个具体事例”(Hayek[1967]1967d,n. 1)。对于一个要从不同领域找到分析性解释的人来说,这正是人们应当期待他说出的话。总之,这不是一个教条主义的方法论个人主义者的话。

按这种解读,哈耶克在“真假个人主义”中的强烈主张,即研究社会现象的“唯一方法”就是遵守方法论个人主义的信条,只能被视为一种口误。他是在一部著作的第一章提出这种主张,而该书旨在驳倒各种形式的惟科学主义。由于“方法论个人主义”是一个能够用来描述门格尔的综合方法的术语,由于它似乎提供了对抗惟科学主义的最佳辩词,所以哈耶克对它表示认可。但是他从未完成“理性滥用”的研究计划,实际上,战争结束后不久,他就开始重新构思自己的论证了。我们必须把他的这一强烈主张当作一个错误,一个在特定时刻犯下的错误,一个无论在此之前还是以后,他在自己的实践中都没有表示赞成的错误。

那么,我们该怎么办呢?哈耶克是个“方法论个人主义者”吗?不妨学着比尔·克林顿的口气说,这最终取决于你如何定义“方法论个人主义”。

假如用这个概念来表示,模型必须以分析个体行动者的选择条件作为起点,那么他就不是方法论个人主义者,因为他的大多数模型都没有这样做。假如用它来表示解释社会现象的唯一方法是参照个人的信念和意图,虽然他确实这样说过一次,但他后来诉诸群体选择理论的做法,就与此发生了矛盾,虽然只是部分地矛盾。按这些解读,哈耶克不是一个方法论个人主义者。

另一方面,哈耶克赞成门格尔的综合方法,这是方法论个人主义的一个变种,他认为它可以用来解释许多社会制度的形成。实际上,他认为门格尔对货币和贸易的出现所做的说明,是出色的社会科学解释的一个范例。再者,哈耶克的心理学研究暗示,把社会现象解释成有意图的行动者的行为的结果,往往是我们唯一能够做到的事情,这意味着我们的许多解释都应当包括对意图的解释。最后,哈耶克很可能认为,应当用方法论个人主义做出尝试,这首先是因为它以往的成果。也就是说,哈耶克逐渐相信它不是解释社会现象的唯一方法,因为它无法覆盖所有的事例。无论如何,哈耶克在生命结束前认为,群体选择论者的论证对于处理某些依然存在的疑难问题来说,是现有的最好方法。

最后,就算哈耶克赞成方法论个人主义,他所赞成的变种也与微观经济学的标准教科书中所说那种东西没有多少共同之处,实际上甚至可以视为对后者的一种挑战。他的行动者是居住在特定社会空间中的真实的人,而不是原子化的、非社会的机器人。人所居住的这个社会空间中包含着各种社会制度,它们既是行动者的行为的产物,也是行动者对待其他行动者的行为的约束条件。由于这些原因,最好还是认为哈耶克赞成阿加西所说的“制度主义的个人主义者”(Agassi 1975),或佩蒂所说的“整体论个人主义者”(Pettit 1993)。

进一步说,哈耶克否认无所不知的理性经济人。在哈耶克看来,人类是一种有目的的生物,然而也是一种不完美的生物。他们的信息有限,他们犯下各种错误。因此,不管什么样的知识,都是分散的和零碎的,而且经常是难以交流的。即使人类表现出一定的理性,最好还是仅仅把它视为某些制度安排的结果。标准的经济学分析以理性的行动者为起点,使解释变得更加落后。在这一点上哈耶克不同于新古典主义经济学,这种差别影响着他提出的问题。哈耶克的核心问题是:什么样的制度安排可以最好地协助容易出错的人做出最佳决定、最好地利用他们的知识?这是奥地利学派的典型问题,也是某些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提出的问题。需要强调的是,对于那些在有着“经济人”假设的模型中作研究的287人,这种问题是不会自动出现在他们脑子里的。

按我对哈耶克的理解,有些方法论个人主义的批评者针对哈耶克只说过一次的话——在这里说“没有任何其他方法”——提出的批评是正确的。他本人的研究也充分证明了研究社会现象有各种不同的方法。另一方面,把奥地利学派的方法论个人主义与主流微观经济学采用的方法混为一谈的方法论个人主义的批评者,却完全误解了奥地利学派的立场。


本文选编自《哈耶克评传》,题目为编者所加。特别推荐购买此书仔细研读。该选文只做推荐作者相关研究的书目参考,不得用于商业用途,版权归原出版机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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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阅读】


《哈耶克全集》主编考德威尔访谈:
哈耶克对什么秩序感兴趣?

访谈人:朱海就(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冯兴元(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受访人:布鲁斯·考德威尔

来源:澎湃新闻


原编者按:本文根据朱海就和冯兴元两位教授对布鲁斯·考德威尔(Bruce Caldwell)教授的采访翻译而成。采访时间是2017年9月,采访地点是南开大学,参与采访的还有翁一,文稿由屠禹潇翻译。



朱海就(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我们都知道“均衡”是经济学中非常重要的概念。你认为哈耶克和米塞斯就“均衡”概念的认识是否有差异?

考德威尔(《哈耶克全集》主编、《哈耶克评传》作者):米塞斯构建了一个“均匀轮转的经济体”,它非常接近“均衡”这个概念。米塞斯用它来理解世界运转的方式。它可以被运用到理论分析当中。哈耶克同样认为均衡是理论分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哈耶克在特别是在20世纪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但是随着他的思想逐渐成熟,他认为“均衡”一词可能会对他的市场过程分析带来很多麻烦。他有一篇非常重要的文章《竞争的含义》,在这篇文章中,哈耶克论述道,“短期竞争”、“竞争性均衡”或者“长期均衡”都没有正确理解什么是“过程”,或者说让竞争得以产生的“竞争性对抗过程”。正因为从本质上讲,竞争是一个过程,此时再使用“均衡”一词,将显得弊大于利。“均衡”概念无法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竞争过程。有时我会说,“均衡”完全是一种哲学上的分类错误(philosophical category mistake)。因为“均衡”将“竞争过程”这一概念的所有重要意义都遮盖了。我们的世界始终处于变化之中,其背后的所有事物都在发生变化。我们必须强调,市场系统有能力应对变化,而在这样一个环境下使用“均衡”一词,会使得人们误以为我们处于静止的状态。20世纪80年代,也就是1981年,哈耶克回到伦敦经济学院,在时隔50年之后又一次在伦敦经济学院发表了演讲。在那次演讲中,哈耶克提到了一个河流的比喻。我们的世界就像河流那样,时刻处于流动和变化之中。相较于“均衡”而言,河流这一比喻非常形象生动。所以哈耶克晚年时一直和经济学家们强调,均衡并不是一个合理的概念。“均衡”概念只是一种分析工具,但是必须小心地使用它。

朱海就:奥地利学派经济学认为经济学必须处理现实。

考德威尔:的确如此。主流经济学家们会认为这种分析方法在技术手段上并不严谨。你必须像一个科学家那样进行严格的分析。不同个体对于什么是好的经济科学有不同的看法。我认为其他学派的经济学家应该看看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们的理论。他们正在贡献科学的理论。我这么说吧,我在接触到奥派经济学之前就已经在学习经济学理论了。学了经济学理论以后,我对世界有了更好的认识,而当我接触到奥派经济学以后,我发现它告诉我的关于世界运行的知识,远比那些模型告诉我的更多。奥派经济学更好地阐述了世界的运行,它远比你苦练模型来得有效。

朱海就:詹姆士·布坎南也提出过类似的观点。他认为相比于主流经济学,奥派经济学能给予我们更多关于真实世界的信息。

考德威尔:我认为布坎南的这个观点是非常重要的。他同时也强调了,经济学研究的是交换问题。我认为哈耶克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思想。从一个更广的角度来说,哈耶克的分析传统可以将布坎南,或者公共选择学派的思想纳入进来。甚至包括阿尔钦等人的交易成本分析,道格拉斯·诺斯等人的比较制度分析,弗农·史密斯等人有趣的经验分析等等。我想,诺斯和史密斯在他们的论文中都会引用哈耶克的理论。他们的思想是互补的。

朱海就:你认为学习经济学的意义是什么呢?例如,学习经济学能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世界。但并不是帮助我们精准预测未来会发生什么。

考德威尔:经济学的作用在于解释世界而不是预知未来。我这里想要区分的是预测(prediction)和预知(forecasting)。一个简单的经济学模型,例如供求分析告诉我们,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供给的增加将会引起价格的降低。“其他条件不变”的意思是“供给增加”是市场中唯一发生的变化。哈耶克告诉我们,市场始终处于变化之中。有时发生了一件事情,但同时又发生了另外三件事情,其影响超过了第一件事情的影响力。(所以市场的变化可能不同于最初的预期——译注。)所以,我们可以使用简单的模型预测其他条件不变时,未来会出现什么变化。但这只是有条件的预测。这完全不同于预知未来。你不可能说,在未来,这里的价格会是多少,利率会是多少。经济学家们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经济学家永远没有这样的预知能力。但在约束条件不变后对未来进行预测是很有用的。有时的确只有一个简单的变化,你不需要花很多精力就能预测未来将会发生什么。

朱海就:在弗里德曼的理论体系中,预测和他的实证主义方法有很大的关联。

考德威尔:《实证经济学的方法论》是弗里德曼非常有名的著作。他认为实证分析是科学的研究方法。这与哈耶克的观点有很大差异。哈耶克说过,对于弗里德曼的很多政治学观点都表示赞同,但是他并不认同弗里德曼的方法论。我记得他甚至用了“天真的实证主义者”来评价弗里德曼的研究方法。因为哈耶克的文章里总是进行一般性的讨论。而当你读弗里德曼的文章时,你会发现他的内容总是很具体,并带有很强的政策导向。他觉得只要制定的政策是对的,不论在哪个国家,我们都能知道货币供给将会增加这么多。哈耶克的讨论和这种非常具体的政策建议恰恰相反,他总是在一般意义上探讨问题。我有时会说,哈耶克毫无政治欲望。我不知道这么说对不对。但是在美国,这样一个和弗里德曼想法一样的地方,人们总是在考虑实施什么政策,并且他们想知道所有政策的细节。哈耶克就显得更加哲学化。

朱海就:我们是否能说,芝加哥学派已经抛弃了边际革命的遗产,而奥地利学派则很好地遵守了边际分析?

考德威尔:我想我很难赞同这个观点。如果你回顾一下当代芝加哥学派的经济学家,如Jim Heckman(吉姆·海克曼)。他的确专注于计量方法,但他也接受诸如收入效应、替代效应等在中级价格理论(微观经济学)课程中常见的概念。我认为,弗里德曼或者芝加哥学派所说的微观经济学和哈耶克所认同的微观经济学是一致的。只不过哈耶克对微观经济学使用计量手段证明理论的做法抱有怀疑。芝加哥大学的弗里德曼可能会说,我们找到了支持我们观点的实证证据(empirical evidence),这可以解释世界的运转的道理。而一个坚定的哈耶克支持者会说,找到支持理论研究的实证证据是很难的,因为世界很复杂并且在不断改变,我们不可能估计到每一个变量。所以,估计偏差的风险可能存在于你的研究结果中。因为当一些数据看起来支持你的理论,且你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结果,但事实却并非如此时,你会倾向于忽视这个事实。我觉得在人类能在社会科学领域做些什么方面,哈耶克抱有更多的理性。他总是担心一个掌握了些许技术的社会主义者,产生自己能够控制整个经济的可怕想法。弗里德曼并不想掌控经济,他只是觉得我们可以用适当的方法来检验经济理论,尽管哈耶克并不赞成这种方式。两者的区别很微妙。

朱海就:我们接下来可以讨论一下有关经济学的本质这个问题。米塞斯认为经济学是关于目的和手段的科学。也许哈耶克并不这么认为。在哈耶克看来,经济学的本质是有意识的行为产生非设计的结果。

考德威尔:的确如此。他们两者的观点在经济学中都占有一席之地。我并不认为哈耶克会反对米塞斯的观点,即经济学研究的是用最恰当的手段实现特定的目的。手段-目的分析框架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哈耶克延展门格尔的观点,认为社会中存在非常多的社会现象。这些社会现象虽然产生于有目的性的行动,却不是行动个体刻意设计的。我进入一个市场,试图购买一些特定的商品,或者向其他人提供商品或服务。这是我有目的的行为。“巴黎人如何吃饱?”(“Paris gets fed”一词源于19世纪经济学家巴斯夏的经典问题:“巴黎人为何能吃饱”——译注。)是我们常用的一个俗语。一个地区有成千上万人。你是农民,他是酒店的服务生,是厨师或是将货物送到酒店的工人。有清洗亚麻桌布的工人,有贩卖餐具的老板。所有人都在为自己特定的目的努力,没有人主动计划填饱巴黎人的肚子。但日复一日,成百上千的巴黎人都能吃饱。这件事实实在在发生了,但并没有人事先计划去做喂饱巴黎人这件事情。所有巴黎的个体做的只是养家糊口。但是通过整个市场秩序,巴黎人都能填饱肚子。再例如,我们现在正在开会。我以前也参加过会议。为期两到三天的会议聚集了大约好几百人。仅仅为这几百人提供相同的午餐都是一件极度头痛的事情。就是说,仅仅为少数一些人提供他们不能选择的、相同的食物都是一个大工程。而我们讨论的这个秩序每天为成千上万的人准备五花八门的食物,这的确是一个神奇秩序,这也正是哈耶克所感兴趣的秩序。我们必须能够理解和解释这样的秩序,并确保这个秩序能一直运转下去。哈耶克和门格尔一样,对这个问题非常感兴趣。米塞斯其实同样处于那个分析传统之中。米塞斯和哈耶克在这一点上并不存在分歧。

朱海就:米塞斯的协调观点与斯密“看不见的手”的观点有异曲同工之妙。可以说,米塞斯的协调思想是斯密看不见的手思想的深化。

考德威尔:的确如此。他们讨论的应该是相同的事物。奥地利学派的经济学家并没有特别欣赏亚当·斯密。你可以看到卡尔·门格尔在谈及亚当·斯密时,并没有表现出钦佩之情。其原因在于他们并不同意亚当·斯密的劳动价值论。如果了解边际革命,你就会明白劳动价值理论的错误之处。如果你掌握了这种新的分析方式,也就会降低对亚当·斯密这些经济学家的敬佩。哈耶克在一次采访中谈到,自己曾经阅读过斯密著作的德语版的一部分,却并没有很在意他的观点。直到20世纪30年代,他才发觉斯密著作的特别之处。我认为在这之后,也就是1945年,在他写《自由宪章》的时候,他意识到苏格兰启蒙思想家的重要性。当然,亚当·斯密是苏格兰启蒙思想家的一员,所以哈耶克逐渐改变了对斯密,以及斯密好友大卫·休谟的认识。哈耶克最常引用的苏格兰启蒙思想家就是休谟。

冯兴元:约翰·格雷(John Gray)在哈耶克去世后不久批评他的观点。很多人并不了解米塞斯或者哈耶克,因此很快便认同了格雷的观点。例如,他认为哈耶克的自发秩序理论同方法论个人主义是相互背离的。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考德威尔:我认为约翰·格雷是一个反自由意志主义者,他是一个保守主义批评家。但话说回来,哈耶克的作品中的确有矛盾的地方。这也取决于你怎么定义方法论个人主义,哈耶克又是在什么层次上使用方法论个人主义。在我看来,哈耶克的确探讨过个人主义。他有篇文章叫做《个人主义:真与伪》。他承认个体的行动是非常重要的。而在哈耶克晚年的作品里,他更想探讨的是社会制度是如何形成的。他非常警惕那些理性构建主义。因为后者认为他们能够重新改造社会制度,使之能够更好地运行。哈耶克认为,你可以做一些非常细微的改变,但是不可能改造整个制度,或者人为创造出一个全新的制度。在《法律、立法与自由》以及《致命的自负》中,哈耶克已经生动地阐述了,为什么创造出无限财富的市场制度能够和个人自治或者自由相互融洽。人们在为自己打算的同时,能够创造出巨大的财富。这是一个非常有吸引力的体系。但是很多人痛恨和憎恶它,认为市场是不公平的,决定彻底摒弃市场。哈耶克想知道的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对市场深恶痛绝。理由当然有很多。首先,纵观人类历史,我们从采集狩猎开始,我们只愿意同认识的人相互交流。我们有家庭,根据相同的喜好组件团体。这就是我们人类过去的交流状态。而在市场体系下,你必须同陌生人交流,你必须给予陌生人一定的信任,这对我们人类的本能来说仍然显得怪异。另外,人类过分相信自己的理性。他们并没有看到市场体系让巴黎人填饱了肚子。他们只看到有些人没有填饱肚子,我们应该这样做,那样做,这样做,那样做,以此达到他们的目标。不幸的是,不同的人对于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实现目标有着完全不同的看法。最终,他们的“改革”只会让市场体系停止运转。由于人类的本能或者盲目理性,市场体系总是岌岌可危的。我认为哈耶克的这些想法非常有深度。即使在那些拥抱和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国家,仍然有人认为资本主义制度是非常可怕的,必须采取更好的制度来替换它。哈耶克对此作出了很好的解释。

—End—

点击下列标题,延伸阅读:

哈耶克|自由状态:强制被减至最小可能之限度


雷蒙·阿隆|什么是方法论个体主义?
布坎南|契约主义、政治平等与民主实践
阿克顿|自由的真意
哈耶克|民主向何处去?
哈耶克 | 秩序的概念与其两种渊源
科学与思想意识 | 约瑟夫·熊彼特
哈耶克|市场的进化:贸易使文明成为可
邓正来|哈耶克视角:普通法法治国的建构理路
我生命中的三条主线 | 以赛亚·伯林
市场无极限:罗斯巴德小传 | 吉姆·鲍威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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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森 | 良序社会运行的基本原理
钱永祥 | 罗尔斯与自由主义传统
秦晖 | 诺齐克、罗尔斯、布迪厄三人祭
米塞斯 | 文明衰落与自由主义的前途
周保松 | 苏格拉底式的哲学人生——纪念诺齐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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